学术研究

第76期“政法论坛”:日本2017年债权法修改的意义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8点击:

5月25日上午,第76期“政法论坛”在3121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本期论坛有幸邀请到日本山口大学教授小林友则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翟新丽,出席论坛的还有我校法学院院长黄建水、副院长谭波及教师代表。论坛由谭波主持。

小林友则首先介绍了日本债权法修改的相关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网络支付等新型消费方式的产生,各个国家的贸易规则与交易方法不甚相同,但仍存在共性。日本的合同法和债权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符合国际性规则。他还表示:每个国家都要努力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中国正在努力编撰的民法典正是为此做出的努力。

小林友则通过列举法律条款进行对比分析,阐述了债权法修改的意义。一是“尊重合约、尊重合意”是此次债权法修改后的基本原则,同时“以未来社会为目标、以未来社会的需要为基础”来制定法律和新的规范。二是将原来日本民法中抽象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外的因素加入到法律中加以保护。把日本民法基本的原则条文化、具体的规则具体化,更有利于保护普通人的权益。

小林友则赞誉了日本民法的修改,是日本民法学界最前沿知识的汇聚,更具先进性。同时也指出,由于日本保守的法官和学者的反对,一些先进的、有思想性的提案被中庸化和温和化,不能完全体现立法的初衷。尊重合意的思想还没有渗透到民众的生活中去,日本是在解决问题的最小限度内立法,不习惯根本性的改革,这是由日本的社会背景决定的,这些因素导致日本民法的修改并不彻底。

最后,小林友则立足日本民法的发展历程,给中国民法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他说中国已经通过司法解释将日本最前沿的还未成为法律的思想变成了法律,中国要更加广泛深入地研究各国的法律思想,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更适合本国实际的法律。

(法学院 撰稿:魏杰 审核: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