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实力,落实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安排,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形成法学院“严党风·转作风·正教风·促学风”基本规范,望对标遵守。
一、严党风“五项要求”
严明政治规矩,守初心,担使命;
严守党的纪律,重自律,慎言行;
严肃组织生活,讲团结,敢批评;
严格党性原则,对标做,修品行;
发挥示范作用,讲奉献,做先锋。
二、转作风“心”字歌
忠于职守须用心,对待工作应热心;
加强学习持恒心,问计师生应虚心;
修身养性宜静心,见贤思齐须诚心。
热点问题多关心,事务繁忙要耐心;
关键环节忌粗心,突发事件莫乱心;
依规办事不随心,扶贫济困施善心;
遇到困难树信心,完成任务下决心。
踏实肯干用全心,淡泊名利可清心;
对党负责献忠心,多创业绩得人心;
服务师生倾爱心,团结和谐心连心。
三、正教风“八项规范”
坚定政治方向,树信仰为党育才;
传播优秀文化,将思政融入课程;
潜心教书育人,凭学高彰显师风;
坚持言行雅正,拿德行滋润心灵;
秉持公平诚信,守原则不徇私情;
坚守廉洁从教,严自律善待学生;
组织课堂教学,让学生乐学其中;
仪表举止得体,展法学教师新风。
四、促学风“荣耻”观
以勤奋学习为荣,以不学无术为耻;
以节俭朴素为荣,以贪图享受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反校纪为耻;
以服务集体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自私自利为耻;
以作为担当为荣,以逃避责任为耻;
以争光添彩为荣,以消极懒惰为耻。
明荣知耻,扬荣弃耻,以此为尺。
法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