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下午3点,法学院中心组在3418西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体学习活动。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科级干部参加了学习。本次学习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书记宋芙晖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做了解读,并要求与会同志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团委书记魏杰作为领学人通读了《条例》文本,使大家对《条例》的内容有了比较直观全面的认识。宋芙晖针对《条例》总则、主体、事项、程序、方式以及监督追责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做了解读,并强调与会同志在集体学习结束后还要持续做好对《条例》的个人学习,一定要“学全、学透、学深”,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一定会认真完成好对《条例》的学习任务,并自觉将《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法学院 撰稿:鄢焱/审稿:宋芙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