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朝燕
博士、讲师
一、基本情况
董朝燕,河北省石家庄人,民商法博士,现为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专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
二、教育背景
200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21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三、科研成果
代表性论文
1.《商标侵权判定中“商标性使用”的地位与认定》,独著,《电子知识产权》2023年第11期;
2.《论商标权人的商标使用义务》,第二作者,《电子知识产权》2020年第4期;
3.《论“商标性使用”在商标侵权判断中的地位》,第二作者,《判解研究》2020年第1辑;
4.《论商标先用权中的“商标”与“使用”》,第二作者,《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第8期。